2008中南地区(湖南)婚庆文化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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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届全国婚礼主持人大赛中南赛区 |
| 总决赛(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参赛须知 |
中南赛区组委会特制订本次参赛须知:
一. 报名时间:2008年1月12日至3月17日
二. 参赛对象:从事婚庆、庆典、文化、娱乐、酒店行业主持工作及热爱婚庆礼仪,文娱活动的专
业、非专业(在职、在校)人士均可报名参赛。
三. 报名程序:报名时须提交:2寸免冠照片2张、艺术彩色照片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填报参赛登记
表(同时接受各省、市网上报名)。
四. 收费标准:报名费100元;资料费100元;参赛及赛前指导(培训)费600元。
五. 赛事安排:1. 2008年3月17日
参赛选手报道、注册。
2. 2008年3月18日上午
参赛选手进行文化笔试、赛前指导、抽签试场。
3. 2008年3月18日下午—3月20日(参赛选手进入选拔赛)
婚礼片段、现场答题、才艺展示。
4. 2008年3月21日(参赛选手前20名进入总决赛)
婚礼片段、才艺展示、现场答题。
5. 2008年3月21日晚
举行颁奖文艺晚会。
六. 比赛内容:
按照第三届全国婚礼主持人大赛组委会通知规定的比赛项目进行比赛:
1.婚礼片段:由开场词、婚礼片断、结束语三部分组成;主要是对选手的个人修养、礼仪风范、
现场应变、表演能力、控场能力、临场发挥、文化内涵等方面进行考核,时间为7分钟,超时
扣分。(占比赛成绩80分)
2.才艺展示:自备题材进行个人才艺的说、唱、舞、演等方面。时间为3分钟,超时扣分。(占
比赛成绩5分)
3.文化考试:包括中西方婚礼婚俗文化、文学知识、礼仪常识、职业道德常识及个性婚礼设计
等。考试时间为45分钟,超时不计分。(占比赛成绩10分)
4.现场答题:中西方婚礼、婚俗文化;礼仪常识;音乐、文学知识等。时间为1分钟,超时不
计分。(占比赛成绩5分)
七.奖项设置:金奖、 银奖、 铜奖。
单项奖:最佳创新奖,最佳才艺奖,最佳礼仪奖,最佳形象奖,最佳口才奖,最具魅
力奖,凡参赛选手可获得“第三届全国婚礼主持人大赛中南地区百名优秀主持人”称
号。
注:参加本次大赛进入前20名(金、银奖获得者)的选手,有机会签约长沙女性频道《浪漫满屋》
栏目担任主持人。
大赛原则:公平、公正、公开。
(注:本 次 大 赛 将 由 公 证 机 关 现 场 公 证)
八.比赛要求:
1.参赛选手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媒体,未经大赛组委会许可一概不准私下接受媒体采访,一经
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应遵守比赛规则及现场注意事项,尊重评委、尊重其他参赛选手、尊重观众。
3.要求选手参赛内容及个人才艺展示内容健康、文明、时尚。
4.参赛选手须衣着整洁、得体、大方,遵守常规礼仪规范,按时报到,参加培训、抽签,并准时
参赛。
九.大赛服务内容:
1.现场免费提供的设备:舞台、背景、红地毯、鲜花门、鲜花路引、音响设备、常规灯光、香槟
塔、婚礼蛋糕、托盘、交杯酒酒杯、西式烛台。
2.参赛选手如需要自备背景音乐光盘(CD/VCD/DVD)均可,并将背景音乐集中刻制于一张光盘,
可有助手一人进入调音室协助音响师工作。
3.组委会提供中、西式不同服饰的婚礼模特数名,选手可根据自己仪式内容及风格自行选择。
4.现场免费提供的设备有:追光灯、电脑灯、泡泡机等,礼花弹、蜡烛等一次性用品另行收费。
5.如需特殊道具请自备;如需特殊的模特请提前和大赛组委会联系。
6.2008年3月18日上午笔试完成后,选手抽签并到现场试场,与舞台总监联系场效使用事宜。
7.参赛选手在比赛前须填写舞台调度工作单,交舞台总监,以便达到表演效果。
8.外省市参赛选手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并代预定返程车票。
十.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731-4893296 2865820 13627311207
传 真 :0731-2865820 网 址:www.csxm.com.cn
联 系 人 :刘老师 杨老师 邮 编:410005
地 址 :湖南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11号碧云天大厦23楼F座
开 户 行 :长沙市商业银行恒泰支行
户 名:长沙红蓝会展庆典策划有限公司
帐 号:800056155702023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市南门口支行
户 名:刘轩畅
帐 号:9558801901108270123
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第三届婚礼主持人大赛中南赛区组委会
2008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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